格隆汇11月4日丨天龙光电(300029,股吧)(300029.SZ)公布,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司起诉潘燕萍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一案的判决结果,2019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常州市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结果,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19)苏0411执2815、3257号,关于公司与潘燕萍股权转让纠纷、常州市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与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两案执行结果。
本院受理执行后,潘燕萍向本院申请变更为常州市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并提供了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书、快递单等证据。本院依法审查后,准予变更潘燕萍为常州市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因两案当事人互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且执行标的均为金钱之债,故两案当事人对互负的债权债务予以抵销,潘燕萍亦已向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抵销不足部分的债务,故(2019)苏0411民初1208号民事判决书、(2019)苏0411民初123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经财务初步测算,上述事项预计增加公司当前亏损约2922.73多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